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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7 浏览:249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成立于1952年,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贸促会直属的行业贸促机构(司局级建制),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的名称,目前与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央事业单位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合署办公。

为贯彻落实中国贸促会《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贸促办[2017]544号),加强全国高校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教育科研工作,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经研究,决定共同开展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设置商科类专业的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均可申报。

二、项目选题: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核心课程、跨境电子商务实训、跨境电子商务校企合作、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质量、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法律、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调解与仲裁、跨境电子商务与中小企业转型等。同时将理论指导性强、实践应用性强和政策建议性强的课题作为重点立项。申报者结合实际,参考上述课题范围可自拟题目和设计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

(二)课题研究期限为十个月,时间从立项公布之日计算;

(三)一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并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含主持)3个课题。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登陆中国商贸教育网(www.ccpitedu.com)的课题研究栏目,下载并认真填写《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项目申报书》后,上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二)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于2017年7月30日之前将《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科研管理部门盖章)以快递方式邮寄至中国贸促会商业分会;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ccpitxdzhu@163.com 。

五、课题经费

(一)本次立项科研课题所需经费均为自筹。为保证科研课题的顺利开展,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比例经费的支持(建议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或课题经费的50%以上)。

(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对课题资助经费实施具体管理。

六、立项与结题: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共同下达课题立项文件并出具课题结题证书。

七、评审费用:此次课题申报免费,不收取任何评审服务费。

八、其他事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印章使用事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2号),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秘书长所在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代章。

九、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100801)

电  话:010-66094065

网  站:www.ccpitedu.com

电  邮:ccpitxdzhu@163.com

联系人:朱晓丹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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