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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的对策研究》课题研究项目的函

发布时间:2015-11-04 浏览:269 【字体:

商贸促字[2015]90号

各有关单位:

2015年3月31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以“贸促信[2014]389号”文件,批复同意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以下简称“商业贸促会”)合作开展《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的对策研究》课题研究项目。为调动高等院校参与高层次课题项目的积极性,建立协同研究的机制,商业贸促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开展《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的对策研究》课题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高等院校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均可申报

二、课题选题:重点立项理论指导性强和实践应用性强的课题。申报者可结合实际,根据国际经贸领域的当前热点问题自拟题目、设计课题和研究内容。

三、申报要求:

(一)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

(二)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时间从立项公布之日计算;

(三)一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并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3个课题。

四、申报程序:

(一)填写《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的对策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后上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二)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于2016年1月30日之前将《申报书》以快递方式邮寄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科研管理部门盖章),电子版1份(WORD 2003格式)发邮件至:ccpityh@163.com)。

五、课题经费与管理:本次立项科研课题所需经费均为自筹。为保证科研课题的顺利开展,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比例经费的支持(建议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或课题经费50%以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对课题资助经费实施具体管理。同时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国家部委所属司局下达的纵向课题对本次立项科研课题予以认定和管理。

六、立项与结题:

(一)由商业贸促会下达课题立项文件并出具课题结题证书。

(二)按期结题,并评审为优秀的课题项目,将推荐申报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

(三)按期结题,并评审为优秀的课题项目,将由商业贸促会集结汇编为《国际经贸人才培养对策研究》,并报送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作为参考。

七、其他事项:

1、参加过商业贸促会主办的国际经贸相关竞赛活动的参赛院校,申报课题不收取课题评审服务费。

2、其他单位申报课题按照每项500元的标准收取课题申报评审服务费。评审服务费汇款至如下账户,并注明“课题评审服务费”:

开户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0200013309007101221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100801)

电  话:010-66094268

传  真:010-66094271

电  邮:ccpityh@163.com

联系人:于欢

 

附件:

  1. 研究项目组织单位简介
  2. 关于同意合作开展“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的对策研究”的函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1.

研究项目组织单位简介

 

《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的对策研究》项目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济信息部(备注:根据中编办“中央编办复字[2015]25号”文件,现更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展研究部)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共同组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立于1952年,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力。中国贸促会在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驻外代表处,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50家地方分会、22家行业分会和826家基层贸促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贸促会直属的行业贸促机构(司局级建制),目前与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中央事业单位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合署办公。

附件 2.

 

《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的对策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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