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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出台团体标准 七个维度评价出口品牌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35 【字体: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世界进入品牌经济时代,国际市场已由价格竞争、质量竞争上升到品牌竞争,中国出口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出口型企业经营所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企业亟须提升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地位以形成品牌影响力,推动竞争优势由价格优势为主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整合贸促系统资源,以“标准化+商事认证+贸易促进“新模式助力出口型企业品牌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5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18条,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立项,并会同中国贸促会有关职能部门、直属机构等共同起草了《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4月15日发布,并于2018年5月10日正式实施,标准代号为T/CCPITCSC 015-2018。该标准确定了出口品牌评价的七个维度,包括研发创新能力、国际认证、市场认可、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化经营、信用体系和社会评价。

5月30日下午,《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宣贯暨评价工作启动会在北京举办。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赵进昌、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巡视员贺英、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副主任闫芸、中国贸促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处长张琳和中国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高建忠等领导嘉宾出席此次会议。此外还有来自中国贸促会其他相关部门、地方贸促会领导及相关出口型企业负责人、媒体代表等100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秘书长姚歆主持。首先,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赵进昌致辞,代表主办单位祝贺会议的顺利召开。随后,来自中国贸促会系统及行业企业的专家代表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秘书长、中国标准化协会服务贸易分会秘书长姚歆解读了《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和宣贯与应用实施的方案。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巡视员贺英在发言中指出标准化工作是贸促会法律工作功能的扩大,贸促会法律工作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引。法律事务部将大力支持出口商品品牌评价工作,利用贸促系统国内外法律服务网络,为品牌评价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副主任闫芸表示,新时期下,为进一步放大贸促会的功能作用,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将不断优化和提升传统商事认证业务,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与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密切合作,《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评价量化要求贴合我国企业实际,内容全面,对服务出口型企业品牌建设、提高中国出口商品质量、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意义深远。

中国贸促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处长张琳强调了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介绍了知识产权工作形势和中国贸促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针对企业走出去开展的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中国标准化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高建忠祝贺大会的召开,并介绍了团体标准相关内容。

中国贸促会山东省委员会法律部济南签证点业务主管徐福民和中国贸促会深圳市委员会法律部调研员兼商事认证中心主任陈晓红代表地方贸促会进行发。徐福民业务主管以出口品牌认评价为例介绍了贸促会服务山东省中小企业“走出去”新方案。陈晓红主任围绕“以质取胜,品牌建设助力深企走出去”的主题进行了专题发言。

昆山科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营销总监邓名强、石药集团中诺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刘娟和敦煌网副总裁张永捷作为企业代表,分别发表了题为“品牌助力营销”、“做好药,为中国”和“跨境电商走入品牌时代”的主题演讲,表达了对于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工作的需求和认可。

最后,会议进行了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工作启动仪式,标志着评价工作正式开展。

据悉,此次会议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和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共同主办,旨在扩大《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影响力,让更多出口型企业了解标准内容,根据《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要求提升出口型企业的品牌建设与管理能力,进而达到帮助出口型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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