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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9 浏览:7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结合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人才培训在贸易促进工作中的驱动作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以下简称“商业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业国际商会”),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项目。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提升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重点。

二、培训方式与特点

(一)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特色,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高级研修、岗位轮训、实地考察、案例研讨与在线学习相结合。对专业性强且需要持续深化的相关领域,可采取跟踪培养方式进行。

(二)根据工作岗位的专业特点,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求,开展人才理念更新、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实践能力提升、团队合作、技术适应、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训练,重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素质、提升岗位适应、职业发展能力。

三、培训时间与收费: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36学时,培训收费每人每天不高于450元。

四、培训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项目由商业贸促会和商业国际商会共同主办,商业贸促会教育培训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地方贸促会、国际商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可向商业贸促会申请设立现代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项目施教机构,商业贸促会将根据优中选优、合理布局、务实有效的原则确定施教机构。

五、培训证书颁发:商业贸促会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岗位培训项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以下简称“人社部专技司”)申请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序列。经人社部专技司批准纳入的岗位培训项目,可颁发人社部专技司统一印制并编号,由商业贸促会用印的《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2号),培训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的重要依据。

六.施教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不少于5名专科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有一支稳定的、具备实际任课能力和教学经验的兼职及专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为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跟踪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学员考核管理制度、培训效果评估制度等。

(四)遵纪守法,遵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物价管理收费规定,享有良好的服务声誉,没有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不良纪录。

(五)每个领域全年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七、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话:010-66094269  传真:010-66094271

电邮:ccpitwx@163.com  ccpitlyp@163.com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现代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项目施教机构备案表

    附件2.现代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项目申报表

201616_关于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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