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国际贸易职业资质认定培训考试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贸促字[2015]20号
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国际贸易职业资质认定
培训考试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与资质管理》(GB/T 28158-2011)已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章“对外贸易促进”有关条款,依据国家标准GB/T 28158-201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以下简称商业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业国际商会)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国国际贸易职业资质认定培训考试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依据国家标准GB/T 28158-2011,商业贸促会和商业国际商会共同组织实施国际贸易职业资质认定工作。国际贸易职业资质主要包括国际贸易师、国际贸易单证师和国际贸易会计师。符合职业资质基本条件的人员自愿申请、经业务培训,并通过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考试,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质证书。根据国家标准GB/T 28158-2011,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可自愿申请助理国际贸易师、助理国际贸易单证师或助理国际贸易会计师的职业资质认定。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可自愿申请中高级职业资质认定。
二、申报对象:设置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开展或拟开展国际贸易专业培训的事业单位、地方贸促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
三、申报方式:拟申报单位填写《全国国际贸易职业资质认定培训考试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连同培训考试工作计划书和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备注:高等院校和地方贸促机构无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于2015年5月20日前邮寄至商业贸促会教育培训部。
四、其他事项:申报工作不收取费用。
五、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065(兼传真) 网 站:www.ccpitedu.com
电 邮:ccpityh@163.com 联系人:于欢
附件:全国国际贸易职业资质认定培训考试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