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关于“实施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范专业领域人才培养基本要求,鼓励行业部门(协会)制定人才评价标准”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18条,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立项了《高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决定成立《高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起草工作组”)。起草工作组的成员组成详见附件一。
希望起草工作组严格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商贸促字[2016]64号)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参与相关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工作任务。请起草工作组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协助相关专家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现诚挚的邀请您出席《高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第一次起草工作组会议。会议时间:4月23日-25日,其中23日全天报到,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云安会都酒店云安会堂3F6会议室。
附件一:《高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名单
附件二:《高等职业教育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能力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参会回执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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