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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商科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156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商科教育领域专业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展示我国商科教育领域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国商科教育教学成果(以下简称“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商科教育领域的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职中专学校、技工院校的专业带头人或负责人、骨干教师、社会培训机构及各类教育软件开发企业、单位与个人均可申报。

二、认定范围

成果类型主要分为著作类、教材类、论文类、教学案例类、标准类、决策咨询类六类成果,参评成果类型只能从以上六类中选择一类,不能将个人多项成果汇编成册同时参评,成果产出实践必须是近五年内的成果,奖项等级由评委会组织认定。所申报教学成果应当于2023年6月之前完成。

三、成果内容

(一)前瞻性。申报成果应聚焦立德树人,聚力质量提升,引领教学改革方向,直面当前商科教育领域重大现实问题或应对未来挑战。

(二)实效性。申报成果应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创新性。申报成果应体现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具有鲜明的特色。

(四)持续性。申报成果应具有推广应用前景,能持续深化研究。

四、评定等级

教学成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五、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联合有关单位及专家成立教学成果评定委员会。委员会负责认定工作。认定成果将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六、认定安排

(一)2023年6月12日前,递交Word电子版申报表及盖章PDF扫描件至评委会指定邮箱ccpithq@163.com。

(二)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评审。

(三)2023年6月20日24点前,认定结果公示。

七、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填写《商科教学成果申报表》和《成果信息统计表》,并提供成果报告等有关材料;以论文申报教学成果的,须提交论文全文并提供论文发表有关资料;以竞赛申报教学成果的,须提交PDF格式参赛作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电子版材料报送至ccpithq@163.com。

八、其他事项

成果申报按照每项600元的标准收取成果申报评审服务费。评审费汇款至如下账户,并注明“学校简称+教学成果评审服务费”。

单  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灵境支行

账  号:0200 0133 0900 7101 221

九、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065      

网  站:www.ccpitedu.org  

电  邮:ccpithq@163.com

联系人:何倩

关于开展商科教育教学成果认定的通知

附件1.商科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

附件2.成果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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