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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期全国高等学校品牌管理课程骨干教师暨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 竞赛指导教师高级研修班的函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104 【字体:

商贸促字[2017] 163号

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着力打造中国品牌 培育壮大民族企业和知名品牌,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要求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培育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开展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化工作。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不断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搭建交流平台,提升中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经贸类教指委”)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以下简称“商业贸促会”)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2月中上旬举办第三期全国高等学校品牌管理课程骨干教师暨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指导教师高级研修班,由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一)高等院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会展管理等经济类与管理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二)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的参赛院校和拟参赛院校的相关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原则上各参赛院校应选派不少于两人参加指导教师培训。

二、研修内容

(一)专题培训:品牌策划与管理实务及案例分析;

(二)专题培训:品牌传播与品牌创新管理;

(三)专题培训:品牌策划竞赛参赛技巧与实施方案解读。

三、研修方式

本次研修活动主要采用讲解式、案例式、小组讨论式等方式。

、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其中2017年12月8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暂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颁证

(一)参加研修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中国贸促会商业分会颁发的《高等院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二)参加研修的学员可依据商务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SB/T 10761—2012),申请高级品牌策划师职业资质证书,具体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180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

(一)填写报名回执,于2017年11月20日前传真至010-66094065或发邮件至ccpithq@163.com。

(二)报到当日领取研修资料,另需提交两张两寸的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培训活动已纳入国家课题《品牌价值提升工程专项》项下的项目。

(二)本次培训活动通知及相关文件请登录(www.ccpitedu.org)网站查询下载。

(三)参加本期研修班的学员,可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商科教育实践教学大赛、申报全国商科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等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065(兼传真)

网  站:www.ccpitedu.org

电  邮:ccpithq@163.com

联系人:何倩

附件:报名回执

2017163_关于举办第三期全国高等院校品牌管理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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