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2015年全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优秀工作者的函
商贸促字[2015]103号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业国际商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以下简称“商业贸促会”)牵头,会同有关专业协会(学会)、事业单位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业已培育成为我国高等商科教育领域中专业全覆盖、赛项最齐全、校企合作最深入、国际交流最广泛的赛事活动,对促进“十二五”期间我国高等商科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推动全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总结“十二五”期间商科教育学科竞赛的经验和成就,商业国际商会和商业贸促会拟对2011—2015年全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十二五”期间入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总决赛参赛院校的相关组织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分管学科竞赛工作的院系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
二、推荐名额:各参赛院校可根据条件推荐1-2名候选优秀工作者。如参赛院校有多个专业参与多项竞赛,名额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综合协调能力,高度重视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认真指导学科竞赛相关工作,领导有方,协调有力,为竞赛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会务、赛务、后勤等组织工作,全面扎实,有创新、有成果、有影响,为竞赛的规范、有序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严格落实学科竞赛相关规定和规程,严谨细致,秉公办事,为竞赛的公平、公正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优中选优,确保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要严把推荐人选质量关,确保所推荐人选是本单位的突出代表。
(二)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工作单位”名称要填写本单位的法定名称的全称;“主要事迹”要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3000字(附电子版WORD格式)。推荐表需由各单位推荐盖章。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参赛院校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推荐表、推荐材料及联系电话(各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报送商业贸促会教育培训部。
五、表彰宣传:
(一)商业国际商会和商业贸促会将对通过最终评审的优秀工作者,授予“2011—2015年全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优秀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二)商业国际商会和商业贸促会拟于2016年5月下旬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2016年全国商科教育学科竞赛工作会议,拟邀请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教育部教指委领导到会揭晓获奖名单,并请领导致辞、颁奖、讲话、与代表合影。
(三)优秀工作者的主要事迹和经验交流材料将予以汇编,进行广泛宣传。
六、其他事项:本次推荐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教育培训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066
网 站:www.ccpitedu.com
电 邮:ccpitedu@163.com
联系人:王曦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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