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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品牌建设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6 浏览:133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成立1952年,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贸促会直属的行业贸促机构(司局级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关于“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开展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提高品牌研究水平”的要求,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经研究,决定设立全国品牌建设科研项目,并组织开展全国品牌建设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从事经济类与管理类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的高等院校教师。

(二)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品牌建设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选题:品牌基础理论研究、品牌价值评价要素研究、品牌发展指数研究、品牌竞争力评价研究、品牌标准化研究、品牌管理体系研究、农业企业品牌建设研究、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研究、服务业企业品牌建设研究、城市品牌建设研究、区域品牌建设研究、中国品牌国际化研究、品牌人才培训与评价体系研究、高等职业院校品牌管理专业建设研究、应用型本科院校品牌管理专业方向建设研究。同时将理论指导性强和实践应用性强的课题作为重点立项。申报者结合实际,根据上述课题范围可自拟题目和设计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

(二)课题研究期限为12个月,时间从立项公布之日计算;

(三)一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并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含主持)3个课题。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登陆中国商贸教育网(www.ccpitedu.com)的课题研究栏目,下载并认真填写《全国品牌建设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项目申报书》后,上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二)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于2017年5月25日之前将《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科研管理部门盖章)以快递方式邮寄至中国贸促会商业分会;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ccpitlyp@163.com 。

五、课题经费

(一)本次立项科研课题所需经费均为自筹。为保证科研课题的顺利开展,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比例经费的支持(建议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或课题经费的50%以上)。

(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对课题资助经费实施具体管理。同时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国家部委所属司局下达的纵向课题对本次立项课题予以认定和管理。

六、立项与结题: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下达课题立项文件并出具课题结题证书。

七、其他事项:申报课题按照每项600元的标准收取课题申报评审服务费。评审服务费汇款至如下账户,并注明“品牌课题评审服务费”:

开户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0200013309007101221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100801)

电  话:010-66094066

网  站:www.ccpitedu.com

电  邮:ccpitlyp@163.com

联系人:刘亚平

    附件1:全国品牌建设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项目申报书.doc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201758__关于申报全国品牌建设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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