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高等学校品牌管理课程骨干教师暨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指导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明确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同时要求“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为贯彻“国办发[2016]44号”文件,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经贸类教指委”)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以下简称“商业贸促会”)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4月初在广州市举办第二期全国高等学校品牌管理课程骨干教师暨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指导教师高级研修班,由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一)高等院校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二)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的参赛院校和拟参赛院校的相关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二、研修内容
(一)专题培训:品牌策划与管理实务及案例分析;
(二)专题培训:品牌传播与品牌创新管理;
(三)专题培训:品牌策划竞赛参赛技巧与实施方案解读。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4月2日,其中2017年3月31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广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颁证
(一)参加研修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统一印制并编号,由商业贸促会用印的《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2号),该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的重要依据。同时,该证书可作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24学时)。同时可获得由中国贸促会商业分会颁发的《高等院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二)参加研修的教师可依据商务部颁布的行业标准《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SB/T 10761—2012),申请高级品牌策划师职业资质证书,具体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1600元/人,资料费20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住宿费用报到时现场交纳,培训费和资料费请于2017年3月26日前以院校为单位全额汇款至如下指定账户,并注明“品牌教师研修班”。由如下指定账户出具正式发票,发票项目为“培训费”。
单 位: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110060776018000295306
六、报名方式
(一)填写报名回执,于2017年3月26日前传真至010-66094065或发邮件至ccpithq@163.com。
(二)报到当日领取研修资料,另需提交两张两寸和两张一寸的白底彩色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照片),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说明:参加本期研修班的教师,可推荐参加第九届全国商科教育实践教学大赛、申报全国商科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等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065(兼传真)
网 站:www.ccpitedu.com
电 邮:ccpithq@163.com
联系人:何倩
附件:报名回执.doc
二○一七年二月六日
20173_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高等院校品牌管理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