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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商科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323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商科教育领域专业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 方法的改革,展示我国商科教育领域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 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 业行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第二批全国商科教 育教学成果(以下简称“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商科教育领域的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职 中专学校、技工院校的专业带头人或负责人、骨干教师、社 会培训机构及各类教育软件开发企业、单位与个人均可申报。

二、认定范围

教学成果认定形式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促进教育教学改 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等; 第二类为反映教育教学改 革成就和实践经验的已发表论文; 第三类为教学比赛及指导 学生获奖, 参评成果类型只能从以上选择一类, 不能将个人 多项成果汇编成册同时参评,成果产出实践必须是近五年内 的成果,奖项等级由评委会组织认定。所申报教学成果应当于 2023 年 12 月之前完成。

三、成果内容

( 一)前瞻性。申报成果应聚焦立德树人, 聚力质量提 升,引领教学改革方向, 直面当前商科教育领域重大现实问题或应对未来挑战。

( 二)实效性。 申报成果应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创新性。申报成果应体现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具有鲜明的特色。

(四)持续性。申报成果应具有推广应用前景, 能持续深化研究。

四、评定等级

教学成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五、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联合有关单 位及专家成立教学成果评定委员会。委员会负责认定工作。

认定成果将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六、认定安排

(一)2023 年 12 月 3 日前,递交 Word 电子版申报表及盖章 PDF 扫描件至评委会指定邮箱 ccpithq@163.com。

(二)2023 年 12 月 4 日-2023 年 12 月 8 日评审。

(三) 2023 年 12 月 12 日 24 点前,认定结果公示。

七、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填写《商科教学成果申报表》和《成果信息统 计表》,并提供成果报告等有关材料;以论文申报教学成果 的, 须提交论文全文并提供论文发表有关资料;以竞赛申报 教学成果的,须提交PDF格式参赛作品。请各申报单位于 2023年 12 月 3 日前完成电子版材料报送至 ccpithq@163.com。

八、其他事项

成果申报按照每项 600 元的标准收取成果申报评审服务 费。评审费汇款至如下账户,并注明“学校简称+教学成果评审服务费”。

单 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灵境支行

账 号: 0200 0133 0900 7101 221

九、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45 号(100801)

电 话: 010-66094065

网 站: www.ccpitedu.org

电 邮: ccpithq@163.com

联系人: 何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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