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专业能力考试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配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关于“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同时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的指导思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国专业能力考试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专业能力考试项目简介
全国专业能力考试,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主办,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的专业人才评价项目。专业能力考试项目每个专业采取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题库、统一考试和统一证书颁发的模式。
全国专业能力考试设置14个专业。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单位共同颁发的专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表明持证人具备从事相关职业活动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是用人单位录用、晋升和评定职称的参考依据。
二、全国专业能力考试机构申报
(一)申报对象
1.设置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文秘等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
2.开展或拟开展专业培训的事业单位、地方贸促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
(二)申报方式
拟申报单位填写《全国专业能力考试考试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连同培训考试工作计划书和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备注:高等院校和地方贸促机构无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于每年12月30日前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ccpithq@163.com。
三、全国专业能力测评活动
(一)测评对象
1.设置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
2.从事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行业的企事业人员。
(二)测评专业方向
(三)测评方式
由全国专业能力考试机构负责本校的测评活动组织工作。测评采取在线机考方式进行。
(四)活动时间
每月15日前,各考试机构提交参加测评活动人员信息汇总表。
测评采取在线机考答题方式进行,请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组委会反馈测评考试报名表及预约机考时间。
(五)奖励措施
1.测评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可自愿申请相应的专业能力证书,具体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2.测评活动满100人以上的单位将颁发最佳院校组织奖,测评活动满100人以上的负责老师将颁发优秀组织者奖。
四、其他事项
上述活动的相关文档和技术性文件请登录网站(www.ccpitedu.org),在“人才评价”栏目查询下载。
五、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065
传真:010-66094065
网 站:www.ccpitedu.org
电 邮:ccpithq@163.com
联系人:何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