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建立国内投资环境信息采集监测体系,发布投资环境评价报告”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中国贸促会的职能之一。为推动在服务业和消费品(含设计、生产、流通)领域开展营商环境监测工作,2018年3月中国贸促会批准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设立“中国贸促会营商环境监测中心”。为贯彻《中国贸促会关于印发〈中国营商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贸促办〔2018〕180号)要求,建立和完善服务业和消费品领域投资环境信息采集监测体系,加强与行业和企业的联系,更好地听取行业和企业提出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营商环境改善与优化,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服务业和消费品领域相关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机构设立
(一)服务业和消费品领域相关,国有、民营和外资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均可申请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需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营商环境监测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颁发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点证书及牌匾,并纳入中国贸促会营商环境监测体系。
(三)请于5月30日前按附件2的要求准备好资料后报送至商业贸促会会员部(电子邮箱:ccpitjjy@163.com)。
二、营商环境监测点职责
各监测点要围绕中国营商环境监测重点内容(附件1)开展工作,定期反馈各类意见、建议和诉求。按时填写、提交《中国营商环境调查问卷》。监测点反馈的意见、建议和诉求须定期报送,每个监测点请于每个月的最后一周至少报送1条营商环境监测信息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45 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270
传 真:010-66094220
网 站:www.ccpitcsc.org
电 邮:ccpitjjy@163.com
联系人:蒋俊一
附件:
中国营商环境监测重点内容 |
营商环境监测点人员信息表 |
关于设立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点的函 |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