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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117 【字体:
各有关单位:
      2020年4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2〕3号)强调关于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21年6月10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也写入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采用有效的管理体系方法控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一直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经过实践探索,借鉴国际上相关经验,我国研究总结出适用于中国企业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体系方法,即“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为了促进我国企业广泛、有效地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有效提升我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以标准化的形式来推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近期立项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规范》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编号为:CCPIT-CSC-JH2021180 。该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和北京华夏鑫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牵头组织,拟于2022年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该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和北京华夏鑫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的企业和从事安全生产专业研究和技术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协会组织。
      (二)起草人应熟悉安全生产专业性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 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规范》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名录中列入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规范》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起草单位原则上限定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其所在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诋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30家以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协会组织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
四、 参与原则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 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协会组织,需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22年3月1日前传真或邮寄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六、 联系方式
      (一)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  话:010-66094072
      邮  箱:ccpitning@163.com
      联系人:崔宁
      (二)北京华夏鑫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芦花路一号b203
      电  话:18618352522
      邮  箱:447925601@qq.com
      联系人:娄国庆

      附件: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
关于公开征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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