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高端消费品市场逐步迈向成熟,高端腕表的销量在逐步增长,同时高端腕表的鉴定需求在不断扩大。为进一步规范钟表鉴定行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钟表检测鉴定机构提供具备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标准,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准确有效的服务,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近期立项了《名表真假鉴定标准》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编号为:CCPIT-CSC-JH2021157。该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和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共同牵头组织,拟于2021年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该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和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名表真假鉴定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名表真假鉴定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名表真假鉴定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 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名表真假鉴定标准》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名表真假鉴定标准》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名表真假鉴定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 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诋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30家以内的名表真假鉴定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
四、 参与原则
《名表真假鉴定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 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名表真假鉴定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请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21年10月1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六、 联系方式
(一)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5号1103室
联系人:曹云博 张悦
电 话:010-65592242 15910249095
邮 箱:info@hgstc.com
(二)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联系人:崔宁 王冲亚
电 话:010-66094072 18515876369
邮 箱:ccpitning@163.com ccpitwcy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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