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会展场馆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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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会展场馆是会展活动的重要载体,会展场馆管理人员是会展业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现行的国家职业分类中,与会展业相关的职业只有“会展策划专业人员”和“会展设计师”,尚未包括会展场馆管理人员(备注:体育行业的体育场馆管理员已纳入国家职业分类)。此外,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中,虽然已发布了部分与会展场馆规划、功能性设计、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相关的标准,但针对会展场馆管理人员的标准尚属空白。
为满足市场需求,推动会展场馆管理人员的职业化、标准化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立项了《会展场馆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编号:CCPIT-CSC-JH2021153)。该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牵头组织,拟于2021年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动该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会展场馆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会展场馆运营与服务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会展场馆运营与服务等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 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力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会展场馆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会展场馆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会展场馆运营与服务等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 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20家以内的会展场馆运营与服务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
四、 参与原则
《会展场馆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 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会展场馆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请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21年3月20日前传真或邮寄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六、 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网 站:www.ccpitcsc.org
联系人:马泽鹏 18810834866 ccpitmzp@163.com
张欢鑫 13126879159 ccpitti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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