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按照《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第七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贸促字[2019]96号)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了《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0日。回函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起草人与您联系。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方式
《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
电 话:18318812082
邮 箱:jeffrey.zjf@alibaba-inc.com
附 件:
1、
《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能力要求(征求意见稿)》 |
2、
《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能力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执表 |
关于公开征求对《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能力要求》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