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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全国数字贸易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2116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按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有关要求,发挥龙头企业、社会组织、院校牵引作用,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教育链、人才链有机衔接,在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阿里巴巴国际数字商业集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牵头组建全国数字贸易产教融合共同体。

       全国数字贸易产教融合共同体指导单位由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担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任理事长单位,阿里巴巴国际数字商业集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任执行理事长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吕红军任首席顾问,浙江大学马述忠任专家委员会主任。此外共有181家单位通过自主申报、经专家审核后成为全国数字贸易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单位。

       现将全国数字贸易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

 

      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产教融合促进中心(共同体秘书处)

      电  话:010-66094066 

      邮  箱:ccpittpe@163.com

      联系人:何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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