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标准规范 >  详情

关于公开征集营商环境领域五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浏览:1288 【字体:

各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更多地体现在政府对企业的各项服务上,政府服务企业的质量必将成为保障和推进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企业满意度调查是衡量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尺。为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改善,理顺政商关系,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国贸促会章程》,于近期立项了《低空经济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评估指南》《优化营商环境经营主体保护评价指标》《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产业园区营商环境招商引资能力评估准则》《政务诚信评价通用指标》五项团体标准。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中心、国改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首信通联(北京)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牵头组织,拟于2024年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该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五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营商环境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营商环境领域相关的服务流程、服务策略、服务体验管理等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营商环境领域五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营商环境领域五项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营商环境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30家以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申请通过后将作为标准的起草单位,参与标准起草工作。

四、参与原则

营商环境领域五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营商环境领域五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请填写申报表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和盖章扫描件(PDF)以及相关文字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项目组。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大地街1号

电  话:010-67123133

手  机:13552008951

邮  箱:ccysjc@163.com

联系人:杨明宇

(二)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  话:010-66094063

联系人:胡筱涵

0.17275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