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2024年度拟公开招聘留学回国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2107T)(以下简称“商培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司局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国外大学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明)。
三、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岗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应聘人员截至2024年毕业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岁;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由商培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范围内依次递补。
七、聘用
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表,注意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名,过期不再受理,应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