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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境外中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通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 浏览:1203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于《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贸促字〔2024〕285号)中立项了《境外中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通则》团体标准(计划编号:CCPIT-CSC-JH2024303)。该标准将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和北京用友薪福社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牵头起草。

为切实做好《境外中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通则》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提高标准编制和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和透明性,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境外中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通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境外中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境外中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内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机构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境外中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内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参与原则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四、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境外中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通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个人及相关机构,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经签字或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25年1月4日前将Word版和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一)北京用友薪福社云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18200460570

邮  箱:lixmxfs@xinfushe.com

联系人:李香梅

(二)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电  话:010-66094068

邮  箱:ccpitzzy@163.com

联系人:张紫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