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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管理创新与改善良好实践评价准则》团体标准(拟立项)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7 浏览:93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能在动态竞争的商业环境中,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使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创新、提升实践效率并保持竞争力,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拟立项《管理创新与改善良好实践 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管理创新与改善良好实践 评价准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管理体系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管理创新方面的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管理创新与改善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

根据报名情况,选取30家以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作为《管理创新与改善良好实践 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

四、参与原则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管理创新与改善良好实践 评价准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等,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经签字或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25年8月26日前将 Word版和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pitgltx@163.com。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管理体系创新研究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甲4号商业机械研究所6层

电  话:18660272737

邮  箱:ccpitgltx@163.com

联系人:陈小丽

(二)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  话:010-66094078

邮  箱:ccpittym@163.com

联系人:汤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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