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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内外贸一体化适老化商品评价规范》和《内外贸一体化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183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社会变革之一,当今世界人口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老龄化浪潮。世界卫生组织主张通过创新性的解决方式处理具体问题。中国当前老龄化加速,适老化商品是在老龄化的时代背景下,应庞大老年群体的身心健康应运而生的。它是指为老年人设计、生产、销售的商品,其目的是增强老年人的独立性,为老年人提供来自外部的协助,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从而使其更有尊严的参与社会生活。
      (一)在内外贸一体化大背景下,适老化商品在商品性、技术支持、配送服务、维修与回收、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表现在质量、审美乃至伦理困境上。许多生产经营企业对老年人需求存在理解偏差或不足,如注重外观却忽视质量,注重宣传却缺乏售后,关注安全但缺乏可操作性,收集信息但缺乏隐私保护。由于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适老化商品乱象严重,导致不少老年人很难寻找适合自己的满意的商品,失去消费信心,降低生活品质。
      (二)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智能适老化商品的质量和价格成为了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传统的商品往往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导致不少老年人很难寻找适合自己的满意的商品,失去消费信心,降低生活品质。目前,当前市场上缺乏智能适老化商品的节能评价规范,因此,提出该标准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商品的节能性能和可靠性,引导企业在研发过程中贴近老年人生活习惯,提高产品性能和稳定性,创造更有竞争力的智能适老化商品。在内外贸一体化大背景下,制定评价标准可以促进内外贸商品之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优化供应链资源,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智能适老化商品的研发和推广需要跨越多个领域的合作和协同,建立评价标准可以促进国内外经验和技术的交流和融合,在全球视野中提高智能适老化商品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
       总体而言,在规范的框架下,内外贸商品和企业都可以获得新的发展机遇,推动更强劲、更具生机的经济,并保护老年人权益和消费者的安全和利益。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适老化商品,促进企业关注老年人需求,用于承担减碳降废责任,才能够实现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化的快速健康发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精神需求。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国贸促会章程》,于近期立项了《内外贸一体化 适老化商品评价规范》和《内外贸一体化 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编号为:CCPIT-CSC-JH2023250和CCPIT-CSC-JH2023251。该标准起草工作由通标中恒标准化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拟于2023年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该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内外贸一体化 适老化商品评价规范》和《内外贸一体化 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内外贸适老商品生产、经营、应用等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等,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内外贸适老商品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 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内外贸一体化 适老化商品评价规范》和《内外贸一体化 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评价规范》2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等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内外贸一体化 适老化商品评价规范》和《内外贸一体化 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评价规范》2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分享本单位在内外贸适老化领域所取得的优秀经营,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 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30家以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等作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
四、 参与原则
      《内外贸一体化 适老化商品评价规范》和《内外贸一体化 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评价规范》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 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内外贸一体化 适老化商品评价规范》和《内外贸一体化 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评价规范》2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高等院校等,请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  2023年8月31日前由通标中恒标准化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立项单位)将参编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统一提交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
六、 联系方式
      (一)立项管理政策咨询联系单位: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  话:010-66094072
      联系人:崔宁
      (二)参与标准项目咨询联系单位:通标中恒标准化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110号院5号楼10层1007室
      电  话:13521237599  
      邮  箱:cnmch02@163.com
      联系人:乔桂凤

     

关于公开征集《内外贸一体化适老化商品评价规范》和《内外贸一体化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附件1:

《内外贸一体化 适老化商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

      附件2:

《内外贸一体化 智能适老化商品节能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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