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商国际发〔2022〕10号)和《中国贸促会关于印发2022年自由贸易协定推广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贸促进发〔2022〕15号),提升企业应用RCEP的能力和水平,推动RCEP应用能力讲师库的建设,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举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应用能力师资研修班(在线),现就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研修对象
(一)各地政府部门(商务厅局、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报税区、开发区、高新区、外贸基地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地贸促、口岸、海关、信保、银行、外汇、税收、律所、货代、报关报检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工作人员;
(三)各地外贸、服务贸易、外经企业相关工作人员;
(四)从事外贸、外经、电商等专业相关教学研究、产教融合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人员。
二、研修内容
(一)RCEP协定解读与外贸发展形式分析;
(二)RCEP协定货物贸易规则及市场准入相关政策解读;
(三)RCEP协定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四)RCEP协定服务贸易规则与服务贸易新发展;
(五)RCEP协定电子商务规则与数字贸易新机遇;
(六)RCEP应用能力培训师素质与能力提升。
三、研修形式:本次研修班采取在线授课方式进行。
四、研修时间:5月14日至15日在线培训。
五、考核颁证
(一)考核形式:采取培训课程设计方案和授课视频评审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证书颁发:参加研修并且考核通过者,依据团体标准《培训师职业能力要求》(T/CCPITCSC 057—2020),颁发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用印的《RCEP应用培训师专业证书》,并纳入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RCEP应用能力讲师库。
六、收费标准: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收取培训费(含考核与证书)。汇款时请务必备注“RCEP培训+人数+单位名称”(个人汇款不备注单位名称的无法开具发票),请于2022年5月5日前将培训费汇款至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灵境支行
账 号:0200013309007101221
七、报名方式
(一)请将报名回执填写完整并务必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二)每人提交电子版两寸免冠证明彩色照片1份(白底或蓝底),身份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的一面)、最高学历、职称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1份;
(三)上述资料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打包发送至
627656174@qq.com。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网 站:www.ccpitedu.org
电 话:010-66094234 传真:010-66016043
手 机:18911916022
邮 箱:
627656174@qq.com 联系人:李 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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