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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海外仓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169 【字体: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明确提出“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企业、完善覆盖全球的海外仓网络”,《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397号)也提出:“要引导和支持骨干商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等高质量推进海外仓、海外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全球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海外仓的建设与运营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因此为总结和提炼海外仓运营管理领域的良好实践,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满足海外仓运营管理人才培养需求,协助推进海外仓高质量建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近期立项了《海外仓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项目计划编号为:CCPIT-CSC-JH2021176)团体标准。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牵头,拟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更好地完成上述标准制定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海外仓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经营、业绩或研究成果突出、在跨境电商及海外仓运营管理领域实践或研究排名前列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海外仓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海外仓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跨境电商、海外仓运营管理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选取30家以内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标准起草单位。
四、参与原则
      《海外仓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源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上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海外仓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请填写申报表电子版excel于2021年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指定邮箱ccpitlyp@163.com。
六、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网  站:www.ccpitcsc.org    
      电  话:010-66094066
      联系人:刘亚平              
      邮  箱:ccpitlyp@163.com

      附件:
《海外仓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
关于征集《海外仓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要求》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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