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商品监督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起草单位及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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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在商品流通领域,随着线下和线上销售的快速发展,商品假冒伪劣问题及售后的纠纷日益突出。商品监督员(职业编码:4-07-06-01)是把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标识、计量关的重要职业群体。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计划(2020-2022年)>的补充通知》(中就培函〔2021〕47号)要求,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承担《商品监督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任务。此项工作是推动商品监督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商品监督员的职业素质,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举措,这将对推动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标识、计量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和《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为做好该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起草工作,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商品监督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起草单位及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及专家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或研究成果突出、在商品流通领域实践或研究排名前列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专家应在商品流通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或影响力,一般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秀人才可放宽至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职称。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或参与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开发编审工作。
二、职业名称
商品监督员(4-07-06-01):在商业企业中,从事商品质量、标识、价签、包装、计量、知识产权等要件监管,并进行程序控制和商品购进台账追溯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三、申请要求
申请起草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商品监督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申请专家按要求填写《商品监督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起草专家申请表》,经本单位同意后,将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扫描和电子版excel于2021年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指定邮箱ccpitly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用办法
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向申报单位(电话)反馈是否被选定为起草单位及起草专家,被选定的起草单位和专家等候参加启动会通知。
五、其他事宜
将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选取30家以内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参加标准起草会议的专家所需差旅费由专家所在单位承担。我会将根据工作量成效,对参与标准编写工作的专家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和颁发参与标准编写的荣誉证书。后期将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遴选专家参与商品监督员职业技能题库开发等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网 站:www.ccpitcsc.org
电 话:010-66094066
联系人:刘亚平
邮 箱:ccpitly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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